认真贯彻《环保法》和《水保法》及国家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,搞好环境保护,防止污染,维护生态平衡。严格控制新污染和逐步治理老污染,净化我们的生活空间,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。坚持“以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综合治理、化害为利”的原则,采取有利措施,防止污染和破坏自然环境。
环境保护措施:
一、排水
1、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,修建有足够泄水断面的临时排水渠道,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,不形成淤积和冲刷。
2、施工平面布置尽量利用永久征地,减少对耕地或林木的破坏,避免水土流失,保持生态平衡。
二、防止和减轻水、大气污染
1、保护水质
施工废水、生活污水不排入农田、耕地、饮用水灌渠道和水库。
施工期间或完工后,妥善处理废料以减少对河流、溪流的侵蚀,防止进入河道或溪流。
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,采取过滤、沉淀池处理等措施,确保排放指标符合要求。
2、控制扬尘
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,除在场地作业的人员配备必要专用劳保用品外,随时进行洒水以使灰尘公害减至最小程度。
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散料进行遮盖或适当洒水。运输时用帆布、盖套及类似物品遮盖。不在工地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。
3、减少噪声、废气污染
对噪音较大的工序安排在昼间施工,并在工地四周临界处按要求设置噪音监控点,定期进行噪音测试。对参加施工人员加强教育,减少人为施工噪音出现,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不扰民的自觉意识。
三、保护树木及绿色植被
施工中,加强对道路用地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的保护,不破坏现有绿色植被。
保护道路两旁的古树名木,即使在道路用地范围内,有可能时也要尽量设法保护。
施工期间严格控制破坏植被的面积及树木的数量,除了不可避免的占地、砍伐以外,不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。
四、保护土地和自然资源
妥善处理废物,尽量避免破坏林木、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。重视堆砌土堆的复耕,有条件时,在弃土堆顶面绿化或平整成耕地。
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物的教育,严禁偷猎和随意砍伐树木。
施工时,对当地自然资源严加保护,决不随意开采。
五、保护公共设施
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一切措施加以保护。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教育,严禁破坏公用设施。
来源:灌木种子